什么是BPA/双酚A
各国对BPA/双酚A的限制
中国:GB 13116-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。
GB 14942-94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。
GB/T 5009.99-200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。
我国的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酯树脂和成型品中酚(蒸馏水,回流6h)的溶出量不大于0.05 mg/kg,
是采用滴定的方法对溶液中游离的酚进行定量计算。
欧盟:欧盟2002/72/EC法则规定BPA/双酚A在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的迁移限量为3 mg/kg。
欧盟采用液相色谱对双酚A的迁移量进行检测(检出限为0.2~0.7 mg/kg)。
美国: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(FDA)规定BPA/双酚A 可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的原料使用。
EPA(1993)规定最大可接受剂量或者参考剂量是0.05mg/kg.bw。
日本:《食品卫生法》规定聚碳酸酯食品容器中的BPA/双酚A溶出限量为2.5 mg/k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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